苏州晚报
本报讯(李渊通讯员高栋明吴欢)近日,常熟1名消费者在购买一款营养胶囊后发现该商品含芦荟成份但未依照规定标注产品逐日使用用量,且未标注该产品“孕妇与婴幼儿慎用”。这名消费者觉得他的相干权益受损,将商家告上了常熟法院。昨天下午,常熟法院一审宣判:判决商家支付消费者十倍赔偿。
今年5月,孙某在某药店前后买下库拉索芦荟提取物营养软胶囊84余瓶,总计15792,打算送给怀孕的朋友,但被朋友告知孕妇不能食用库拉索芦荟,因而上查询后得知,该白癜风怎么治最好产品使用的“库拉索芦荟”为新食品原料,孕妇与婴儿应慎用。因而孙某将销售该营养胶囊的商家诉至法院,认为该产品未标注逐日的使用用量和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应慎用,违背相干法律规定,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要求十倍赔偿。
常熟法院审理后认为,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等内容。涉案商品标注了配料含库拉索芦荟提取物,但既未在包装上明确标注“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字样,也未标注逐日最大食用量警示语。由此可能致使不适宜服用库拉索芦荟凝胶食白癜风能不能治好品的消费者误服,或消费者超过逐日食用限量,从而可能对消费者身体造成伤害。因此,根据新实行的《食品安全法》,判决商家返还孙某能够提供票据的70瓶货款13160,并十倍赔偿131600,孙某返还库拉索芦荟提取物营养软胶囊70瓶。
对此,法官提示消费者一旦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应在第一时间保存好证据,并积极维权。